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5月20日拟对次角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16.06.2017  19:1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次角林110kV输变电工程

拉萨市城区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

新建次角林110kV变电站及线路

在项目经过地周边和网上进行了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接受监督管理。

大气:采取覆盖防尘布,采取洒水等措施;噪声:禁止夜间施工;水:污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固废:产生少量弃土,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生态:设置护坡、排水沟以及植被恢复措施。电磁污染:满足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1-6849036   传真:0891-6849035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邮编:850000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按照相关条款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主张有关权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