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藏等地“红顶中介”2016年底前脱钩

30.03.2015  16:05

  
2月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环境保护部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图片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国西藏网讯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提出“红顶中介”脱钩时间表。其中,西藏等西部地区省级以下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及环保系统直属单位全资、控股、参股(含直属单位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再出资)成立的企业性质环评机构,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与直属单位彻底脱钩。

  中纪委第三巡视组在专项巡视中指出,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环评法对于环评机构与审批部门的关系做出明确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在西藏,截至3月17日,西藏自治区环评机构登记表中显示的环评机构包括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热地质大队、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5家单位,以及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8家区外单位。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显示,环保厅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进行了网络公示。其中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都一一列出。

  2014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依法加强各类规划的环评。编制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必须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要把规划环评作为规划审批的首要条件,须将环境影响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部门。

  《西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同年印发,指出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方面的21项指标,评价方式采取扣分制,环保部门根据参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得出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副行长张伟表示,对被列为环保诚信企业的,将优先安排环保补助资金项目,并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信贷支持等;对于环保警示企业,则采取约束性措施,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从严审批企业申报环保资金补助、贷款申请等。

  据悉,根据规定,《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中所述环评机构逾期未与环保系统直属单位彻底脱钩的,将取消其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全部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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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工业污染对生活的影响。而在西藏脆弱的生态环境面前,西藏自治区政府的“一笔一票”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就是坚持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加以约束,确保“三高”企业和项目零审批、零引进,将污染拒绝于生活之外。

  此外,2015年还将全面完成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保护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奖惩机制。 【点击查看原文】

(责编: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