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民大正当时】我校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民族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暨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

26.09.2018  19:45
    9月21—23日,由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我校科研处、法学院举办的“第七届全国民族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暨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在西藏民族大学举行。来自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四川民族学院以及与民族院校密切联系的相关部门、高校——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西藏社科联)、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凯教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王允武教授,西藏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西藏社科联副主席李玉香,我校科研处副处长夏阳分别致辞。论坛由我校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主持。

刘凯在致辞中表示,热烈欢迎来自国内知名学府的各位专家学者,在我校建校60周年之际,齐聚咸阳参加第七届全国民族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暨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他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及法学院近年专业学科建设和发展情况;他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各位专家学者能够为民族高校的法学学科建设出谋划策,同时也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多多关注我校的发展与法学学科建设。

本次研讨会分三个板块,第一板块为学术讲座,由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王允武教授作《从生涯规划视角看法科学生职业素质养成》主题讲座。第二板块为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分别以新时代民族院校法学学科建设、民族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民族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学术讲座为主题展开。第三板块为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培养的实地考察与研讨(蒲城县人民法院)。

第一板块王允武教授以“法科生面临的工作世界”与“法律职业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首要问题,引出本次讲座主题。他指出,作为一名法科学生,首先应有一个清醒的自我认识,正确的自我定位,从思考中确立自我,从学习中寻求真理,从独立中体验自主,从表达中锻炼口才,从交友中品味成熟,从实践中赢得价值。他谆谆教导同学们,务必从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培养自己的专业技能。珍惜在校时光,积极进取,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当下复杂的就业形势。最后,王教授给大家总结职业生涯规划的重点:完成基本学业、探索未来方向、学会与人相处。

第二板块研讨会,第一单元新时代民族院校法学学科建设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段晓红教授主持。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王允武教授作题为《游走在“加强学科”与“强化专业”间的法科教育》的主题发言。通过图表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出在“双一流”建设、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的背景下,法治人才培养既是使命又是挑战,要“以本为本”,重视依法治理,坚持导向、明确定位、清晰目标、回应需求。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教授作题为《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探索—以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为例》的主题发言,从改革背景与目标、改革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革方向三方面进行介绍。指出,高校应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目前学生实践能力弱,就业较难。他们开展了人才培养改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将在下一步人才培养中进一步改革。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玲教授作题为《民族院校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的主题发言,从培养的概况、具体举措、困境、完善路径四个方面介绍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双语法律人才的培养情况,强调了要正确认识民族地区的法治特色,服务于民族地区法治人才建设的目标,加强各院校间的合作交流。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爱学副教授作题为《法律诊所教学的经验交流》的主题发言,结合自身曾经担任法官、仲裁员的经验,对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教育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通过民事法律诊所、立法诊所教学让学生参与到案件工作中,同时也邀请法官、律师等进行实务经验的传授,从而弥补课堂实践教学不足。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李珂教授作题为《西藏自治区人大立法的回顾与展望》的主题发言,指出法科教育繁荣但不均衡,地区之间、理论和实践之间、立法与司法之间、课程设置之间都存在着不均衡。强调要将社会学、立法技术学、立法评估学课程引入法学课程设置中,注重培养立法方面的法律双语人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初殿清教授作题为《法学教育的时代挑战与改革回应》的主题发言,她表示虽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是民族院校,但是各高校对于法学学科教育的追求是一样的。在知识更新速度快的新时代,我们面临着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改革问题,可以通过建设各高校法学院智库、协同教学资源等方式缓解新时代带给法学学科教育的冲击。

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林副教授作题为《依法治藏背景下的西藏法学教育》的主题发言。他结合我校法学院开设的西藏特色地方法治课程,介绍了学校的教育特色和所面临的一些问题,认为除了注重民族法治教育外,还要重视对于民族基本文化的教学。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张翔教授总结了第一单元各位学者的发言,指出在新时代的教育背景下,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存在着矛盾,生存为第一位,发展为第二位,学校只能努力做到更好。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多杰教授也对各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总结,认为地区间人才市场竞争状况存在着明显差异,民族院校也有着内部挑战与外部竞争,学校可以通过积极的辅导员制、学业导师制改革来面对这些挑战。

第二单元民族院校法律人才培养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仲玲教授主持。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教授作题为《论民族院校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主题发言,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需要的是法治人才,而非法律人才。提出主流与特色、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招生与就业、理念和设施五个矛盾,同时也提出“两个度”“两个结合”的解决路径。

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刘灵芝教授作题为《高等民族院校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问题及其对策》的主题发言,指出理论和实践的教学问题,应当是并重的,现在越来越关注实践教学,对理论教学的关注较少,并对教材选择、教学模式改革、科研与教学之间矛盾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王立明教授作题为《民族院校培养法科研究生科研能力实证分析》的主题发言,指出了人才培养的不理性问题、法学教材建设问题以及学业导师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学教育应当以职业教育为主,以通识教育为辅。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教授作题为《民族院校法学研究生培养的困境与出路——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的视角》的主题发言,提出民族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应当有特色,并结合其自身的发展现状与困境,提出各院校应当强化基础、打造品牌的建议。

我校法学院副教授张伟作题为《新时代西藏社会纠纷解决之法律人才培养路径》的主题发言,解读了题目中的三个关键词,总结了西藏社会纠纷的四大特点,提倡将公正、准确、和谐、效率四大价值基础融会贯通到解决西藏的纠纷和法律人才培养之中。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书记、院长徐铜柱教授对第二单元几位学者的发言提出自己的感悟,并将感悟总结为专题化、专业化与专家化。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军副教授针对几位学者的发言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认为大学四年的法学教育并不能解决理论和实践知识上的所有问题,没有理论支撑的实践能力是空谈,实践工作能力的养成,更多的是在未来工作中锻炼出来的。

第三单元民族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学术讲座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林副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李鸣教授作题为《民族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的主题讲座,从民族法学的研究现状、民族法学研究的成就与不足、民族法学的研究前景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介绍了其与民族地区的渊源,表达了其对回报民族地区法学学科建设的追求。

本次会议的闭幕式由我校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琼主持。

我校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认为此次会议体现了两个“聚”,第一个“聚”指的是团圆聚会,这次会议是全国各民族院校法学院专家学者的聚会;第二个“聚”指的是丰盛聚餐,本次会议各专家学者为民族院校法学学科建设、民族地区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很好的建议。最后,他对所有参会人员的付出表示感谢,祝愿所有参会人员中秋节快乐。

下届会议承办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代表王立明教授表示,大会将举办第八届全国民族高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的机会交给青海民族大学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对各位专家学者前往青海民族大学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并承诺青海民族大学将努力把会议举办得更好。

第三板块为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培养的实地考察与研讨。各民族院校专家学者赴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与司法实务部门进行关于家事审判实务的交流研讨。

本次会议是校庆6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我校法学学科建设成绩突出。作为自治区特色专业、自治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在民族地区法制方向研究生培养的基础上,先后顺利获批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两类研究生培养授权点。会议的成功召开,推进了我校与各民族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明确了民族院校法学学科建设、民族地区法律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大大增强了民族院校法学院之间沟通协调机制。

(文:张震/图:胡建彬/审核:侯明/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