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编译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8.11.2014  14:32

区检察院编译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编译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编译职能作用,较好的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一是完善制定了《编译处工作职责》、《编译处工作流程》、《编译处学习制度》等三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增强编译工作履职能力。二是注重理论学习,增强业务水平。区检察院编译处每周专门安排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两周开一次读书交流会,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交流,将翻译理论知识与翻译工作实践得到了紧密联系。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多次于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和自治区高法院编译处等相关部门,对新出现的术语如何翻译进行交流。每季度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规范处审定的规范新词术语及时向各分院转发,让基层检察院了解和掌握最新最权威藏语术语。四是开展机关藏汉“双语”培训班。区检察院编译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开展藏汉“双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开展“双语”培训班,培训班分为基础和提高班,突出培训日常藏语会话和藏语言文学基础知识。70余人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得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五是积极开展藏语文法制宣讲活动。自6月25日至7月10日,在日喀则开展了为期16天的藏语法制宣讲活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合同法》、《经济法》、《婚姻法》《道路交通法》、《义务教育法》以及依法维权的相关程序,受教育群众达600余人,得到较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