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 主动作为 林芝市环境监察队伍严格履职尽责

21.11.2017  11:51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林芝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林芝市环境监察支队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以创新环境监察工作机制为突破口,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谋在前、冲在前,敢于担当,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自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决定赴藏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林芝市环境监察支队提前谋划,积极筹备,开门迎检,扎实工作,确保了林芝市涉环保督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 积极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对重点在建项目、畜禽养殖行业、医药行业、水电开发行业等重点监管行业,共38家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严厉查处自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 按照林芝市委、政府关于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林芝市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清单》,支队执法人员参与林芝市现场督察组,并担当主力,历时17天,对林芝市辖区内6县1区的共32项问题开展现场督办,完成自查自纠。 三是 积极配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雅鲁藏布大峡谷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工布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米派公路建设项目生态恢复情况等开展现场督察调研。 四是 扎实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的边督边改工作,深入实地抓督办,指派专人盯整改,按时上报整改进度。同时,抽调专业精干人员,配合做好林芝市迎检办整改督办工作,先后参与20个转办案件的现场核查工作。

顾大局、揽全局,履职尽责,严格加强辖区环境监管执法 按照全年工作任务,强化工作统筹,顾全工作大局,加强协调衔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全年环境监察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扎实推进。2017年1-10月份,共开展环境监察执法1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640人次,排查重点污染源12个,行政处罚18起,共处罚款155.663万元。 一是 根据《2017年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林芝市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和林芝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规定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 部署林芝市工业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工业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 对拉林铁路、拉林公路、藏中昌都电网工程等重点在建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各在建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完成临时用地的备案工作。 四是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养殖行业、医疗机构和医药制造行业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各排污企业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五是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工作,明确一级监管网格责任人,建立林芝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并上墙。 六是 扎实开展纳污坑塘专项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粉煤灰厂专项整治、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清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行动。 七是 认真落实“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林芝市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各8个,纳入信息库污染源38家,纳入执法人员68人。 八是 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环境信访26起,其中电话举报26起,来人来访来信0人次。其中噪声污染15起、水污染0起、大气9起、其他2起,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九是 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管理排污费,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