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与林芝市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15.08.2017  10: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全力推动西藏首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建设目标与任务。经充分协商,近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与林芝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为全面推进实验区建设,自治区科技厅与林芝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专项,重点围绕“林芝地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确立的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精准扶贫、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适用技术应用推广与人才队伍培养等。自治区科技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专项经费,林芝市人民政府每年配套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经费。

  自治区科技厅与林芝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上给予支持,有效确保2020年底完成“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任务,实现优势产业突出、生态环境美化、民族文化繁荣、城乡群众富裕、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