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完成区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 构筑宜居环境

22.10.2015  13:02

     导读:

    截至目前,林芝市城市绿化率达到45.9%,森林覆盖率达47.6%。市内大江大河水质优良,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基本无噪声污染,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始终保持在90以上。

    连绵的绿色,从深山峡谷向乡村、城市蔓延,把林芝大地连成浓绿的一片。秋日的巴宜区虽有几分凉意,但市中心城区依然绿意盎然,拔地而起的各大工程建筑,都被深深地打上了“生态”的烙印。

    近年来,林芝市编制了《林芝生态地区建设规划》、6县生态建设规划,编制了38个乡镇的《林芝市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同时,将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资金奖励机制,设立生态创建专项奖励资金。截至目前,林芝市已兑现落实奖励资金389万元。

    自2008年林芝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国家级生态地区以来,林芝已有316个村(社区)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社区)命名,38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2个县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2014年28个乡镇和28个行政村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2015年3月巴宜区(原林芝县)和工布江达县完成国家级生态县的申报。林芝市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进入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林芝市城市绿化率达到45.9%,森林覆盖率达47.6%。市内大江大河水质优良,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基本无噪声污染,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始终保持在90以上。

    “青山绿水”工程为林芝20多万各族群众构筑着宜居环境和幸福生活。“生态立市”的林芝重视百姓的幸福当下。据统计显示,2014年,林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26元,比上年增长7.5%;人均消费性支出13897元,增长14.1%;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82元,增长11.7%。今年第一季度,林芝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4937元,同比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653元,同比增长19%。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麦正伟 索朗群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