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环境生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效推进

05.01.2015  15:36

    新华网西藏频道1月5日电(周保林、吴岳雷)为确保自治区首次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环保厅12月初分别对拉萨市当雄、墨竹工卡、和堆龙德庆等三县进行了预考核。在预考核中环保厅考核组认真查阅了各县政府准备的《考核自评报告》。

    为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保障新环保法顺利实施,落实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考核组对照细则中18项考核指标,深入现场,重点检查了县域环境质量建设项目以及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集中垃圾场处置等环境保护情况;实地踏勘了各个景区与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与环保设施配套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并沿线巡查了湖泊草场的保护情况。

    针对各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客观实际,考核组及时反馈了考核结果,对个别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方案。预考核活动达到预期目的,为明年全面顺利推进自治区74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积累了经验,改进了方法,奠定了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