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明确规章五年立法规划项目

05.08.2015  11:06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3日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自治区政府规章清理情况报告,明确自治区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项目,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出席。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顾问孟德利,自治区副主席德吉、董明俊、多吉次珠、姜杰、何文浩、其美仁增、房灵敏出席。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实际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结果显示,通过对1990年至2014年现行有效的93件政府规章清理,其中66件符合当前行政管理需要,18件建议进行修订,8件建议废止,1件自动失效。会议强调,加强政府规章清理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政府规章清理只是一个开始,远没有结束。要继续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后续的处理、发布、修订等工作,制定和完善政府规章定期清理制度,推动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维护法制统一。

  会议指出,编制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在西藏立法实践中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有计划立法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主动性、前瞻性,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藏。

  会议确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五年立法规划(2016—2020)》项目建议,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在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社会治理、推进长治久安,保障和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个方面的政府规章立法。同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积极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将急需的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计划,更好为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会议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加快法治西藏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一要把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任务,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二要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源头起点,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三要把立法先行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创新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重点领域政府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四要把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最直接体现,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五要把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作为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行政问责,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有为政府、法治政府、为民政府和廉洁政府。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