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开征污水处理费听证会

18.06.2016  18:11

   收费

  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拉萨市物价局拟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每吨收费0.8元,非居民每吨收费1.1元,特种行业每吨收费1.7元。

  对低收入家庭,听证方案指出,实行优惠或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意见,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开征污水处理费而降低。

   结合拉萨实际

  建立排污收费机制

  听证方案指出,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城市排污水量也日益增多,为避免水源地遭受污染及保护环境安全,结合拉萨实际,拉萨市物价局拟定了拉萨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国家、自治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会上,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征污水处理费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为全市提供更好的供排水服务。同时,这一举措对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大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污泥处置和治理,美化城市环境,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建立合理的排污收费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处理的产业化程度,促进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向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聚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促进污水资源化和再生利用。”该负责人补充说道。

   居民与非居民

  按1:1.5的比例收费

  据了解,于2012年11月通过相关部门终验的拉萨市污水处理中心设计(一期)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5万吨,设计出水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B标准。该污水处理厂全年直接处理成本达1587多万元,平均每吨污水处理成本为1.07元。

  听证方案指出,结合拉萨实际情况,并充分借鉴内地及区内其他城市排污费测算方法综合考量,拟定拉萨排污费居民与非居民按1:1.5的比例进行。其中,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执行范围包括普通居民住宅、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幼儿园(包括托儿所)、小学、中等教育学校,以及高等教育学校的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水排水。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执行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市政、工业、商业服务业(指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非公益性经营活动)等排水。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的执行范围包括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洗衣店等其他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行业的排水。

  听证方案中拟定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每吨收费0.8元,非居民每吨收费1.1元,特种行业每吨收费1.7元。记者了解到,根据拉萨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80%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240立方米以内,按拟定收费标准计算,这部分用户每年污水处理费支出192元;15%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240—300立方米之间,这部分家庭年均增支最多不超过240元;5%的居民家庭用水量较大,每年可达300立方米以上,这部分家庭每年排污支出在240元以上。

  听证方案还特别提出,对低收入家庭实行优惠或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意见,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开征污水处理费而降低,与自来水价减免方式相同。

(责编: 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