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23.03.2018  12:5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政发〔2014〕56号)精神,切实抓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确保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2月1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

        措施从严格落实参建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的要求,从施工现场管理、材料堆放、道路硬化、安全措施、降尘、垃圾处理处置、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控制、城市绿化养护等方面提出了防尘治理规范要求和措施。严格要求各地(市)切实履行好监管力度,加大抽查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对落实防尘治理工作不力的,依法严厉进行处罚,务必保证全区施工扬尘控制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扎实推进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问题落实。

        《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全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全区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全区城市空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