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

20.12.2016  16:37
12月20日,《西藏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16〕37号)正式印发施行。这标志着我校正式实施学分制改革,成为西藏自治区首家全面推行本科培养学分制改革的高校。 我校于2015年10月启动学分制改革工作。学校学分制改革本着科学调研,深入探讨,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吸收兄弟院校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反复论证,慎重出台。学校先后组织赴贵州、青海、西安、新疆等高校调研,结合其他高校学分制管理经验和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拟定《西藏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教学基本建设委员会审定,校长扎西次仁同志主持召开的2016年度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了《西藏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同意《西藏民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我校实行学年学分制改革,确立了以学生选课为核心,以学分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以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以取得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取学位为主要标准。学分制将在课程设置、成绩管理、实践教学等教学管理模式上实施一系列变革。改变课程结构,给予学生更多选课自主权;加强实践教学,将创新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提高至30分,强化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实行弹性学制,取消留级制度,实现与其他学校的学分互认,推进西藏高校与全国高校在教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同步发展。 我校学分制改革突出强化了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在保持教学秩序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和课堂教学为中心的学习模式,推动学科间的交流与渗透,促进课程重新整合,增强教师竞争意识。学分制的改革为学生的全面个性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将自主学习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也可获取相应学分。这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校学分制改革从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学校将围绕学分制改革开展配套工作,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学模式的革新等将逐步展开,“学位条例”等教学制度和文件也将进一步修订。 该办法的实行,对我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培养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满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文:周杨/编辑: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