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次环保工作考核结果揭晓

15.07.2015  18:12

  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4年全区74个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此次考核,全区90%以上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优秀、良好等次。

  通报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并决定从2014年起,对全区74个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通报认为,各地(市)、各县(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执法、节能减排等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生态环境始终保持良好。通报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态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址”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不断筑牢西藏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二要进一步严格环境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三要进一步强化环境问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