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次开展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17.06.2015  13:03

    依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成5个考核组,于3月25日至4月17日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首次全面考核,对7地(市)37个县(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核,重点核查了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污染防治情况,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情况,危废(医废)管理、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情况等。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并对现场核查做了详细记录和拍照录音录像等取证资料。

  截至目前,现场核查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考核情况的统计、汇总和评定,待汇总评定情况报自治区审定后予以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