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成立综合服务中心 方便离退休职工缴纳日常生活费用

15.04.2016  16:07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5〕17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从2016年1月起,我校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即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发放,这样我校财务部门不能完成离退休人员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扣工作。

为了方便离退休人员交纳房租、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学校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研究协商,决定在后勤原有水电收费室的基础上,成立综合服务中心(暂命名),负责离退休人员、遗属的相关费用收缴工作。

  近期,后勤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综合服务中心完成了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的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及培训工作,从2016年4月14日起,开始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文:蒋建强/编辑:张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