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意见》深化“四风”“两问题”“一薄弱”整治

01.12.2014  14:10

    日前,区党委出台《关于深化“四风”“两问题”“一薄弱”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抓好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推动集中整治“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和改进作风转为经常性工作,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总结运用经验。坚持严字当头、树好标杆,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风气;坚持强化学习,切实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找准靶子、抓住要害;坚持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坚持边整边改、注重实效,不等不拖、立说立改,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敞开大门、接受监督,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以良好的作风推动事业发展。

      二、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整改任务

     推进专项整治。紧紧盯住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0个方面整治重点,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特别是把在反分裂斗争中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等问题作为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集中力量攻坚。

     落实整改任务。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两方案一计划”、个人整改措施、个人整改清单和公开承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全面客观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回应群众关切。对照查摆问题中梳理出来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目前能够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完成,暂不具备条件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注重从群众的期盼和愿望出发,竭力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

     建立整改台账。对每项整改任务建立台账,明确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协助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

     坚持开门整改。凡是可以公开的整改事项,采取公示、通报等方式,让群众清楚整改的内容、措施、达到的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班子的整改情况每2个月通报一次,个人的整改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接受群众评议,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深化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又要抓好班子、下级党组织和联系点的整改。各级班子成员要主动摆进去,自觉承担起班子的整改任务。对言而无信、整改走过场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上推下卸、边整边改再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形象工程”。

     上下联动整改。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整改事项,要明确相应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共同研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区直行业部门、垂直管理部门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部门行业特点,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上下联动整治任务,制定专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