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宣传活动

16.10.2017  13:47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办法》,提高社会知晓率,积极营造氛围,近期,全区工商系统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点讲解,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办法》及相关内容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张贴海报1000余张,悬挂横幅70余条。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认识,为《办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将开展《办法》及相关内容的系统培训,使工商干部进一步熟练掌握《办法》的立法目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认定及查处等内容,提高监管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同时,在各级政府的组织指导下,充分发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