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

09.06.2016  00:32

  日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本单位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对拉萨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抽查。经自查和抽查,全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总体良好,未发现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在我区开工建设,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继续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环保合力,确保我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高效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