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贾清林审判长来我校政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

14.04.2016  21:45

 

 

 

 

        4月13日下午,在政法学院小会议室,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兴堂,政法学院院长高大洪及相关人员与来我校政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贾清林博士举行了座谈会。

        座谈中,贾清林博士与政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就西藏的环境资源利用与保护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西藏作为经济后发地区,一定不能走开发──治理的老路子,而应该多考虑如何预防盲目开发利用,把环境资源保护放在经济发展的前面,吸取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做好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协调。同时,贾清林博士还对老师们介绍的西藏传统习惯中的环境保护观念以及基于西藏不同于其他地区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的环境资源利用和保护的规划与实施等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认为可以联合最高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我校政法学院的科研力量,针对这些具有西藏特色的环境资源问题设置科研课题,展开科研方面的合作。

        张兴堂副校长在讲话中肯定了本次座谈会的重大意义,认为作为教学科研单位的学校与作为实务部门的法院的合作交流能够促进教学科研工作更接地气,更实际地去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他希望这样的学术交流活动能够更频繁一些,与实务部门合作更加广泛和深入一些。

(新闻审核:党委宣传部)

(新闻、图片来源:政法学院    蒋欲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