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参保人60周岁缴满15年可领养老金

03.09.2014  16:28


2010年11月4日至12日,堆龙、曲水、尼木、达孜、墨竹、当雄等6县先后举行了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0岁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图片来源:拉萨市政府网站

   中国西藏网 讯 西藏自治区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覆盖全区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及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并享受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居)协理员审核参保人员的材料,符合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审批。

  城乡居民按要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到60周岁后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合计构成:

  2014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银行利息)除以139。 

  政策解读:  

   西藏合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哪些人可参加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怎么办?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最高补贴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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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责编:王东 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