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通报2015年环境保护考核结果

29.03.2016  13:35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5年全区74个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

  通报显示,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综合日常监督、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各方面情况,对全区74个县(区)人民政府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绝大部分县(区)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优秀、良好等次,其中曲水县、江孜县、亚东县、洛扎县、隆子县、错那县、察隅县、朗县、类乌齐县、八宿县、嘉黎县、措勤县被评为优秀。

  通报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重要指示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建设美丽西藏的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牢牢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确保我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要进一步突出环境监管。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环境保护实施主体、监管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三要进一步强化环境问责。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要求,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