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31.03.2016  12:21
  各学院(部)、校直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6年4月4日放假一天,4月5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4月2日、3日正常公休。

二、教务处及各学院(部)要根据放假安排及时调整教学运行,确保正常教学秩序;要合理安排好假期自习室,保证学生正常自习。

三、各学院(部)和学工部(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管理,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公寓管理、禁酒和控烟等各项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政治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四、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本单位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要严格落实门禁管理制度,坚持日常巡查与监督;要严格落实近期维稳工作部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后勤集团要做好供水、供电、供气等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假期运转正常,保障有力;要加强饮食安全和卫生管理,安排好假期食堂工作,确保师生假期的后勤生活保障。图书馆要认真安排假期值班,做好假期图书借阅服务工作。

六、放假期间严格执行维稳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维稳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学校南北门正常维稳值班。各学院(部),学工部(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中心、图书馆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1:40,下午14:30时至18:10。带班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带班职责,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完成值班期间的工作,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每日17:00前向学校维稳总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请示报告。维稳总值班室联系电话:33755900。

请各值班单位3月31日前将清明节放假值班安排(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维稳办。

请附属中学、临床医学院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