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仲裁员证期满续聘及2015年新聘仲裁员证件申领工作

30.06.2015  18:47
 

我区完成仲裁员证期满续聘及

2015年新聘仲裁员证件申领工作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启用了新版劳动人事仲裁员证书,今年我区将进行43名同志仲裁员的聘任、续聘工作。

针对我区仲裁员队伍建设滞后的现状,为充实我区仲裁员队伍,提升仲裁员综合素质,2015年4月底,自治区人社厅在国家人社部仲裁管理司大力协助下,在云南昆明举办了一期西藏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共培训了38名学员,我区已将38名学员的详细信息录入到全国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