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31.03.2017  02:00

        3月29日下午15:30,我校在纳金校区至善楼1楼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度第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校党委书记尼玛次仁同志主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自治区教工委委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纪建洲同志摘要传达了全国“两会”主要精神;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娄源冰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白玛卫东同志传达了两个通报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刚刚召开的全国“两会”,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突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一次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会议。我们在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好,广泛宣传好,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让“两会”精神在西藏大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地学习《规定》和《办法》,要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对党绝度忠诚的态度,认真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如实、准确、全面、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上还传达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方案》和3月27日自治区维稳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并对学校下一步开展“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维稳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摄影:党委宣传部)

(新闻来源:党委宣传部    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