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工商局积极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08.03.2016  16:29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拉萨市工商局充分利用首府城市区域优势,通过LED显示屏、报纸、公示栏、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条例》及年报相关事宜,积极推进2015年度企业(个体)年报公示工作的全面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和年报管理工作,确保年报公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优质高效、按期完成。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已制作的企业年报公示宣传动漫,积极协调辖区内的社区、居委会、各大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汽车站、火车站,通过LED显示屏、报纸、公示栏等方式推进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明确年度报告的主体、时限要求、内容、方式、流程和法律责任等相关事项,增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城中分局要求辖区各大商场、超市自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12点至15点滚动播出年报公示宣传动漫,播放次数不少于20次,并在注册大厅由2名工作人员专门辅导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城北分局将辖区内雄嘎居委会作为年报试点,居委会派专人到分局学习年报操作流程,在片区内专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城东分局积极联系辖区具有单屏显示屏的商家进行企业年报公示方面的文字性宣传工作。柳梧分局利用火车站和柳梧新区管委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年报动漫广告,加强宣传引导。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 在总结借鉴去年年报公示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创新工作举措,抓好年报业务培训,对年报工作人员、企业的培训做到“全覆盖”。城西分局对辖区天海商业区、天海夜市、天海建材等主办方抽调人员进行年报培训,由各商区主办方进行集中年报。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 及时组成督查组,加大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督查力度,把握时间节点,聚焦薄弱环节,及时跟踪分析,切实解决问题,定期向自治区工商局和拉萨市人民政府通报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与1月份年报数据相比,本月企业、个体、农专年报率都有了提升,企业年报方面:企业年报较1月相比,平均增长3.8%。林周县工商局完成情况较好,已完成50%;个体年报方面:个体年报较1月相比,平均增长5.7%。达孜县工商局已完成97.8%,曲水县工商局已完成66.03%;农专年报方面:与1月份农专年报进度相比,城东分局、城北分局、林周县工商局在2月份进度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