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03.10.201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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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单位:

西藏大学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展,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由校组织(人事)部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设在校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统一安排部署。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坚持标准,全面考核,注重实绩,保证质量。

(二) 教师系列(含思政、实验)人员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按《关于印发〈西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大字〔2013〕16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 除教师系列(含思政、实验)以外,需要参加全国专业资格考试的其它系列(如会计系列、编辑系列等)人员,依据所参评系列的评审细则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参加全国专业资格考试的其它系列(如研究系列、图书系列等)人员,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首先达到《西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中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条件,并经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向校外推荐。

(四) 核心期刊的界定:暂按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范围为主,具体范围另行通知。

(五) 各学院(部、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并将负责人有效手机号及办公电话报送师资科。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教师系列(含思政、实验)中达到申报条件的拟申请参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由外单位调入我校已具有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达到西藏大学教师系列(含思政、实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要求,且达到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请转评高校教师系列(含思政、实验)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研究系列、图书系列等其它系列人员已达到所在系列和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拟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

(一)认定原则

教师系列(含思政、实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按《关于印发〈西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大字〔2013〕16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它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依据所在系列任职条件认定。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9月25日—10月14日)

凡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按《关于印发〈西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大字〔2013〕165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10月15日—10月21日)

用人单位根据申报人员所在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中“教学效果”及“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意见” 栏签署意见或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中“所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栏签署意见。

3.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10月22日—10月31日)

凡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者,由用人单位直接确认资格并根据岗位需求予以聘任。

(1)用人单位在《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批准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部门意见”栏签署认定意见,聘任时间自2014年11月1日起计算。

(2)11月3日前,用人单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送校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建档,同时将聘任文件分别送师资科、人事科各1份存档。

四、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一)时间安排

学校评审工作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12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5日—10月6日:个人申报,学院(部、中心)审核。

2.10月7日—10月13日: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审核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

(1)科研处审核时间为10月7日-10月10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处长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10月7日:文学院、艺术学院

10月8日: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藏信中心

10月9日:经管院、政法学院、师范学院

10月10日:思政部、旅外院、财经学院

(2)教务处审核时间为10月8日-10月13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10月8日:文学院、艺术学院

10月9日: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藏信中心

10月10日:经管院、政法学院、师范学院

10月13日:思政部、旅外院、财经学院

3.10月9日—11月30日: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审查材料,并组织专家鉴定。

各学院在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后将申报人员参评材料于10月9日—15日统一送至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呈报表(或申报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须提供原件,其余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并独立装订成册)。申报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做专家鉴定人员还须同时提供专家鉴定材料复印件两套。

4.12月1日—12月7日:学科组组织对申请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岗位答辩并对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填写评议意见。

5.12月8日—12月21日: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复审、并准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材料。

6.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待定)。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本年度申请参评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一式四份(手工填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

(2)《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参评高一级职称情况一览表》(附件1)、《2014年度西藏大学教师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2)、《西藏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答辩材料》(附件3)各一份(均须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2014年度拟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7、学院填)、《西藏大学2014年度申报中级 高级职称人员汇总表》(附件8、学院填)。

其它须提交的材料见《关于印发〈西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大字〔2013〕165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2.本年度申请参评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一式三份(手工填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

(2)《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参评高一级职称情况一览表》(附件1)、《西藏大学2014年度申报中级 高级职称人员汇总表》(附件8、学院填)各一份(均须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

(3)其它须提交的材料见《关于印发〈西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大字〔2013〕165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3.申报其它系列人员依据所在系列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同时提交学校评审时所需的《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参评高一级职称情况一览表》(附件1)、《2014年度西藏大学教师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2)、《西藏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答辩材料》(附件3)各一份(须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

4.各用人单位将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收齐后统一报至校职评办,材料不全、不规范或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材料不真实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三)其它

1.校内评审费:申报中级职称为200元/人、副高为300元/人、正高为500元/人。

2.《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每份5元,个人或单位统一在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公室购买。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产生的专家鉴定相关费用(包括邮费、鉴定费等)均由申报人承担。

4.个人填报任现职以来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其它工作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学校正式聘任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至2014年10月31日;新分配人员及调入人员在西藏大学工作时间以到学校组织(人事)部报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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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广亮、德琼(负责高级) 6323200或6322898

侯金山、张广亮(负责中级)6322898

 

 

西藏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