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24.09.2015  11:42
各学院、校直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5日—27日三天,28日、29日两天正常上班上课;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10月4日五天,10月5日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假期工作要求 (一)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及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教学安排,确保正常教学秩序,9月26日(周六)、10月4日(周日)有课的班级、教师按课表正常上课,9月25日(周五)、9月30日(周三)有课的教师需办理停调课及补课手续。 (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和学工部(处)等学生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学生管理,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公寓管理和禁酒等各项管理制度。对请假外出或回家度假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动态;要切实做好查宿舍、查酒吧等工作,坚决杜绝放假期间夜不归宿、饮酒酗酒等违纪行为,确保学生政治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三)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保卫处要严格落实门禁制度,严防校外闲杂人员、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开展校园治安巡查,严格管理校园内各类车辆,确保校园安全;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对学生宿舍、教工宿舍、食堂等生活和学习设施及人口密集区的消防设备、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运转正常,用电安全稳定。 (四)做好校园网络管控工作。网络中心要切实加强以校园网为重点的校园舆情正面引导,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对通过校园网络、手机、QQ、微博等散布谣言、煽动滋事、串联组织非法活动的,要循线追踪,落地查人,及时处置。 (五)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保卫处、医学院、附属医院、附属中学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销毁、保管以及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放假期间,要确保化学药品不外泄、不流失,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绝对安全。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放假期间,要安排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绝对安全。 (七)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饮食供应、供水、供电、供气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师生假期的后勤保障工作。图书馆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图书借阅和自习室的开放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假期的正常学习不受影响。 (八)做好值班维稳工作。放假期间严格执行维稳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维稳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学校南北门正常维稳值班。各学院,学工部(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中心、图书馆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1:40,下午14:30至18:10。带班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带班职责,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到不缺岗、不离岗、不脱岗,确保联络畅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杜绝瞒报、迟报、漏报、误报现象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请示报告,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7时前向维稳办报平安,维稳总值班室联系电话:33755900。 请各值班单位9月24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时间、值班办公室、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维稳办。 请附属中学、附属医院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藏民族大学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