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3.03.2018  12:51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山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印发了《山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普布顿珠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调研踏勘工作,各项工作总体上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普布顿珠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开展好。 一定要认清意义。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是深入落实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的现实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推动、全面落实。一定要认真核查。要严格按照《山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总体要求,认真思考、吃透政策,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立即对生态保护核减和增补区块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查,加大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划定区域科学合理、真实可靠、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一定要精准划定。要本着对历史、对现在、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考虑重大基础项目建设、重大规划实施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该纳入的要纳入、该剔除的剔除,做到短期计划与长期规划并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行,为山南未来发展留足空间。一定要加快进度。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指定专人统筹红线划定工作,加大配合调处,加强汇报衔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一定要明确责任。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总责,由市环保局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地级领导“一对一”包县机制,各包县地级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各县(区)完成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一定要加强领导。市级层面已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本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落实。一定要合力推动。市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既要做好对上衔接,又要加强对下指导,统筹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和驻地部队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一定要严明纪律。一方面,要严格划定纪律,生态红线划定务必科学论证、严格审核、确保合理。另一方面,要严格管控纪律,生态红线一旦划定后,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一定要加强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把生态红线保护划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限时办结制督导范围,及时督促进展情况,跟踪了解工作成效,对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