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10.08.2014 22:23
本文来源: 西藏民族学院
8月6日,我校与西藏自治区工商联在拉萨隆重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该协议书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席阿沛·晋源和西藏民族学院院长洛松德青分别代表甲乙双方签订。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扎西次仁与自治区工商联书记李瑞富、副主席廖贻东、旺堆、白玛仁增、庄怀忠、刘洪,以及我校法学院、财经学院的部分教师参加了签字仪式。
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问题,具体包括: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探索法律人才定向培养、开展第三方法律问题评估、增加有关法律课题研究、搭建法律咨询平台、接受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践等多项合作领域。
洛松德青在签字仪式上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对前来参加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并对学校与自治区工商联达成此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表示祝贺。洛松德清简要介绍了我校发展情况和双方合作的基础。他认为,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已发展成为一支建设西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学校能够与自治区工商联合作,必将对学校参与西藏现实问题研究发挥积极作用,也会为学校发展注入活力。洛松德青院长说明了本次协议的合作领域和范围,并希望法学院加强沟通,积极落实。他表示,有自治区工商联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以及双方真诚合作的愿望,此次合作一定会取得令人满意的社会效果。
阿沛·晋源在讲话中肯定了西藏民族学院的办学优势和辉煌成就。他指出: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同时,其维权问题也就凸显出来,并引起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希望借助学校,尤其是法学院的优势资源,解决好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维权问题。希望双方的合作能尽快地发挥作用,以保障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文:侯明、左战军/编辑:石蕾)
本文来源: 西藏民族学院
10.08.201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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