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商职能 鼓励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10.12.2015  14:04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实施就业帮扶,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农民工创业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农民工创业热情。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保留前置审批事项39项,后置审批事项152项,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程序。继续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精简手续,不断提高便利化水平,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大众创业。

二是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组织干部深入各乡村,将促进农牧区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编印成浅显易懂的问答式知识提纲小册子,登门宣传,并会同农牧部门,以组织培训的形式,免费发送给农牧民,集中组织学习,进行统一辅导。同时,定期上门走访,倾听企业的意见,提供业务指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帮扶活动;制定《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放宽投资领域、组织形式及经营方式,支持全民创业,凡法律、法规允许的公民均可申请投资合作社。截至2015年10月,全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4373户,出资总额29.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76%,18.44%,带动62004人实现就业。今年新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289户,带动23830人实现就业。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岗德林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帮助2000余人实现就业。 林周县江角农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林周县承包400余亩树苗,帮助2100余人实现就业。 日喀则市兴达职业农民子女培训专业合作社 帮助94名农牧区子女(残疾12名)实现就业。 日喀则市岗迪混凝土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日喀则市三个社区七个村343户1600名农牧民提供了就业岗位。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依法查处取缔“黑职介”,把好职介机构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对擅自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015年,日喀则市工商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以建筑、加工制造、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同时,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商户)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个私协会职能作用,积极引导、教育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会员单位严格规范农民工从业人员的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