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圆满完成山南地区藏语文工作和藏语文社会用字督查验收

29.06.2015  11:17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区藏语言文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干部职工学习“双语”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 75号)要求,根据办(局)党组统一安排,6月3日至18日,由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副主任(副局长) 曲扎同志带队的督查验收组对山南地区藏语文工作和藏语文社会用字进行督查验收。

督查验收组一行利用16天时间,行程近4000公里,对错那、隆子、桑日、加查、曲松、琼结、措美、洛扎、浪卡子、贡嘎、扎囊、乃东等12县的20余个乡镇村居、10余所幼儿园及中小学、10座寺庙、10余个景点景区、1所藏医院、1家民族手工艺合作社,以及贡嘎机场、华能等3家央企、边巴乡等3个边防检查站和山南辖区内国道、省道沿线藏语文社会用字进行了检查验收,并重点检查了各县藏语文工作部门“四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落实情况,学校“双语”教育和干部职工“双语”学习培训工作情况,以及藏文古籍整理和门巴、珞巴两个人口较少民族语言的传承保护现状。通过走访和座谈,向基层领导、干部职工、全国人大代表、驻村干部、农牧民群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等了解实情、听取意见,共召开座谈会20余次,走访和座谈400余人。

督查验收过程中,督查验收组分别与地区行署和各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反馈座谈交流会议。曲扎同志代表办(局)党组对近年来山南地区及山南各县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藏语文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二是 县藏语文工作部门班子和业务人员普遍未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三是 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四是 双语”学习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基层干部“双语”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曲扎同志深刻阐述了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进一步做好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 进一步贯彻落实陈全 国书记、洛桑江村主席、吴英杰常务副书记、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关于藏语文工作重要指示和会议讲话精神以及2015年5月张永泽专员在山南地区藏语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如继往地重视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工作,配齐配强藏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重视藏语委办(编译局)工作人员的使用、培养和培训,解决他们的各方面待遇,力争做到政策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二 加强藏语文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开思路,积极主动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服务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有关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 三要 进 一步贯彻落实2015年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加强藏汉“双语”学习培训工作,真正做到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言文字,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力争做到两不误、双发展; 四要 加大对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五要 进一步完成好藏语文社会用字存在问题的整改,完善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的长效机制。

针对基层藏语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督查验收组尽心尽力提供帮助,促进解决。 一是 与各县在家的县委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进行交流沟通,开展现场办公,督促解决各县藏语文工作部门许多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业务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有些问题当场得到解决; 二是 与华能等3家央企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协助县政府和县藏语委办(编译局)解决了3家央企的藏语文社会用字整改事宜。通过督查验收组的努力工作和山南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各县的积极配合,督查验收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山南地区特别是山南各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

山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朱远红,行署督查室、地区藏语委办、教体局、民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督查验收。

6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山南地委书记其美仁增同志和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张永泽同志在泽当分别亲切接见了自治区督查验收组一行,充分肯定了督查验收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