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经纬】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银钟来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考察

24.08.2016  18:39

        8月23日下午,中组部第八批援藏干部、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银钟在西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张兴堂的陪同下到我校政法学院考察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志强对郝银钟副院长一行来学院考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西藏高级人民法院对学院长期以来无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政法学院院长高大洪详细介绍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重点阐述了学院办学定位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的特色,全面总结了学院藏汉双语法学教学、实践教学以及司法考试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他还指出了学院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恳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帮助解决和双方加强合作的具体事项。

        郝银钟副院长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具有法学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独特的学术研究资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拥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实务资源,希望双方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目前应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纳入“依法治藏协同创新中心”中来,依托这个平台,两个单位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成为西藏的法治建设特别是西藏司法体制改革的高级智库。二是做好人员互派工作。利用“双千计划”工程,由自治区高院派干部来学院挂职,指导学院的实践教学工作;学院派教师赴法院担任法官,参与审判工作。三是共同做好法学人才培养工作。法院将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政法学院的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同专职教师一起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设计教学内容,共同开展课堂教学。四是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高法研究室和政法学院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研究课题,共同开展疑难案例和重点案例的研讨工作,并形成高水平的研究咨询报告供自治区有关领导参考。五是共同建设好法学实习基地。按照《共建实习基地协议》的要求,认真制定实习教学计划,切实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对实习生的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实习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实习教学工作质量。

        最后,张兴堂副校长做了总结发言。他要求政法学院要主动加强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起稳定的“院校共建”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实现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和司法审判实践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法治西藏建设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新闻审核:党委宣传部)

(新闻来源:政法学院    高大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