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对修订《条例》草案进行座谈

02.03.2015  18:06

2015年1月6日下午,区政府法制办与我办(局)相关人员就《西藏自治区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修订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双方交换了工作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

2014年12月中旬,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我办(局)上报的《关于提请研究〈西藏自治区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的请示》转交法制办,法制办及时确定由经济立法处具体办理,已对相关区直部门和地市发放了征求意见通知。在此次座谈中,区政府法制办罗旺次仁副主任强调,要注重对相关部门和地市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研究和沟通协调,同时要抓紧时间,加快进度,争取按计划提交政府常务会及人大常委会。

通过座谈交流,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理清了思路,大家表示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最后,区藏语委办(编译局)曲扎副主任(副局长)对于法制办领导及相关处室给予的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表示感谢,并表示我们将尽全力配合法制办工作。

供稿:办(局)综合处机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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