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藏族天葬习俗的成因及其生态文化价值[1]

22.07.2014  08:31

[摘要]藏族天葬习俗是在自然因素、游牧生计方式与宗教思想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帕·当巴桑吉及其弟子玛久拉仲将藏传佛教中观论的思想引入藏族葬俗,他们提倡的宗教修持成为天葬普遍流行的主要原因。天葬蕴含的生态文化价值对“回归自然”人生观形成、维护藏区良性生态循环和对藏区未来生态开发的伦理支持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藏族;天葬;成因;中观论;生态文化价值

 

一种文化习俗的产生和发展必然有其内在的原因。藏区特定的地理位置与生态环境是天葬形成的原因之一。藏族怀着对自然的敬畏,认为生命结束时就理应尽快回归自然,这是送别逝者最质朴的方式。藏传佛教中观论中体现出来的关于“断除我执”思想为天葬提供了理论依据。在藏区自然环境和藏传佛教思想的双重影响下,天葬成为藏区最普遍的丧葬仪式。从客观上,天葬也反映出藏族特有的生态伦理观,对藏族自然环境的保护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具有深远的意义。

1. 藏族天葬习俗的自然成因

青藏高原的高度一般在海拔2500到4500米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由此,使青藏高原成为我国大风最多的地方。宜农土地只占土地资源的0.94% ,宜牧土地则达54%。适宜放牧的草场虽广阔,但高海拔造成的冻土层深厚,并没有在生物作用下发育成土壤。青藏高原独特的土质状况加之藏族生产力的发展缓慢,使得开掘地穴埋葬尸体的行为很难形成一定规模。土葬自然不是首选的丧葬方式。由于气候的原因,青藏高原的植物生长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在高原上很少可以见到枝叶繁茂的高大植物,可以利用燃烧的植物类资源并不多,有限的木材资源基本用于日常的生产与生活之中。利用木材进行火葬对普通的民众来讲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即使是进行了火葬,尸体焚烧之后产生的遗骸需要进行再次处理,繁琐不便,火葬也不是高原葬俗的有利之选。青藏高原虽然河流众多,但大部分溪流平缓,大江大河的发源处又地处险峻,交通不便,运送尸体的过程较为困难。同时,水葬很容易污染源头的水质,可能会影响下游地区用水的水质,加之藏族先民在原始信仰中对高山与湖水的崇拜,因此水葬也不是理想的丧葬方式。在高寒游牧地区,藏族与草原、畜群相伴生活。在这个草原生物循环体系中,必然有因自然规律(死亡)而形成生物遗体,高原经常性的高寒气温,使尸体不会在短时间内腐烂。这就给天葬中的鹫群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在青藏高原,只有大批成群的鹰鹫才可能迅速的完成清理解决尸体的任务。青藏高原鹰鹫及其生理功能的存在,使他们成为天葬最为理想的载体,也是促成了天葬习俗形成的自然因素之一。

我国五大牧区中的三大牧区几乎都在青藏高原。藏族游牧区域分布很广,从西藏阿里到四川的松潘、阿坝,再到甘肃的甘南,基本都是连成一片的草原。在草原上的藏民用游牧的生活方式繁衍生息,形成了独特有力的自然经济方式。在牧民的传统意识中,人——畜——水草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有这个整体的良性循环才能带动自身的生存繁衍与发展。在这个循环的过程中,自然规律是必须遵循的法则。藏族牧民根据总结的生态知识与生产文化,按自然变化而动,根据草场的生长程度和当地的气候条件来确定放牧的区域。千百年来,人畜都遵循着一年四季天气变化而游牧。这种恒定的路线,牧者守护和驾驭着畜群,世代守护者高原的纯洁与宁静。[2]游牧的生活方式客观上并不能产生浓厚的乡土观念。这种把自己当做自然过客的心理与农耕地区中“入土为安”的意识截然不同。让亲人回归大自然,魂归蓝天之际,在养育他们的自然怀抱中消逝,是对逝者最好的归宿。

综合上述的环境因素的存在,使天葬成为藏族先民,尤其是藏族牧民主要选择的丧葬方式。

2. 天葬的思想渊源及其在藏族地区的传播过程

(1)天葬产生的思想基础——中观论  中观论是佛教的基础理论之一。9世纪以后,中观学说开始由各位高僧大德广泛论述,并教授传布于各地。《中观论》为古印度龙树造,亲目注,全书主要内容是表述龙树“八不缘起”和“实相涅槃”的思想。这种思想发起的根源在于使人可以发现自己更深层的本性,进而阐明般若性空的道理。中观论认为,人们所执着的不过是一种五蕴(色、受、行、想、识)的结合,当这种结合离散之后,唯一剩下的只有灵魂。人的身体其实并没有一种真实的存在,它既无自性,也无实体。尸饲鹰鹫的天葬思想形态最早源于中观理论中的“人无我”,断除“我执”之思想。[3]这也足以说明天葬并非是伴随着佛教产生而出现的,而是佛教发展到一定阶段对藏族葬俗产生影响的结果。而真正使中观思想契入藏族葬俗的是印度瑜伽僧帕·当巴桑吉和他的弟子、觉宇派的创始人玛久拉仲。

(2)天葬思想在藏区的传播过程  帕·当巴桑吉出生于11世纪的南印度,曾拜阿底峡大师的师长金洲法师、玛尔巴译师等高僧学习显密要法,获得各种成就。他以般若学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密宗的“大印”法门,创立了以修行般若经义、断除生死涅槃一切苦恼的派系——希结派。“希结”是能寂的意思。希结派的修持者一般在人迹罕至的环境下修行,因此该派寺院较少,著名的寺宇有吉乔桑登白所建制之耀却顶与葛莫却顶二寺。虽希结派基本不复存在,但该教派的一些教义和修行方式仍然得以保存,并融入其他教派之中。在藏族地区直接影响了天葬习俗形成与发展的是帕·当巴桑吉的弟子玛久拉仲。玛久拉仲是藏传佛教史上著名的女密宗大师,她所创立的觉宇派及其教义使得天葬习俗在藏地广泛传播。觉宇派的“觉”意为断,意思是说该派的教法能够断除人生的苦恼与生死的根源,“宇”意为对象、地方,即佛家所说的“境”,亦即人们心理活动的对象。觉宇派认为,一切烦恼的产生根源是源于认识的误解和内心的情绪波动。只有用智慧和慈悲,才可以避免对事物本性的误判。觉宇派的修行者需要摆脱自己对事物主观与客观的认识与判断,不让二者对自己产生束缚与干扰,在这个前提下来重新审视自身的生死轮回,并通过施舍来帮助自己更好的修行。觉宇派的修行方式之一,就是在死后用尸体作为慈悲的施舍物奉献给秃鹫,并通过这种施舍的过程和观者的静虑禅定获得更高的成就。在秃鹫分食尸体的时候,可以让观者更好地认识到肉身的虚无与人生无常的真谛,帮助修行者从根本上排除一切欲望,从思想上得到彻底的解脱。玛久拉仲在形成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后,曾在藏区各地的凶险之处修行,同时广收教徒,传播觉宇派的断证思想学说。如今觉宇派的教法教义的部分内容仍在高原大地上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其中观思想和修行方式深深影响着藏族的葬俗,使天葬葬俗融入广大藏族群众的生活之中。

3. 对藏族天葬习俗中的生态价值分析

天葬习俗在藏传佛教中观论的指导下,形成了藏族特有的生死观、平等理想的价值取向和灵魂观。这些观念为藏民族主观坦然心态与客观纯净生态的形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从天葬的“轮回”观去理解生态环境对藏族的重要作用    在藏传佛教的理论中,任何生命都因功德的不同而在六道中轮回,而天葬的一个目的就是将死后的肉身作为一种“施舍”奉献给自然万物,并以此功德回向于自己转世轮回的过程。这种转世功德可以理解为一种伟大的奉献:不占有土地,也不拖累后人和亲友,更不以肉身成为人们的负担。不污染泉水、饮水、不占用耕地,不传染病源,尽最大力量把有限的空间留给其他的生灵。这种轮回观念指导下的天葬精神,表现出藏族作为一个伟大的文明民族所拥有的博大胸襟。在天葬中表现为不占用一点土地和一寸空间,保持最纯最真的自然原貌,为了一切有形无形的众生的生存与发展尽量提供更多的空间,报答自然,报答万物。天葬是广大藏民尊敬自然,保护自然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他们舍弃“肉身”,把纯洁和宁静献给藏区的山山水水。所以,天葬成为一个沟通人、自然与彼岸的途径,它客观上起到了神化自然、美化自然和净化自然的作用。

(2)天葬中的“普度众生”思想中所反映出对如母众生的珍惜与爱护    在天葬的观念中,认为秃鹫吃了尸体之后就不会再吃其他生灵,天葬也是在拯救其他的生命,算是人身的最后一次善事,发最后一次慈悲。在看透了“生住异灭”的人生空相,藏民们死后将身体贡献给或有形或无形的万物,以慈悲利众,珍惜爱护一切“如母众生”的态度,以菩提心普度和拯救众生。天葬中所表现出的藏传佛教的这种普度一切众生、慈悲利众的“大爱”就是取消物我之差别,以无差别的平等观念去对待一切众生,所以它所爱的对象是宇宙之间受苦的无量众生。因此,在天葬的过程中,人们并没有把自己当做高级别的物种,而无视其他生物在自然界的地位,而是把人回归到自然的循环中。天葬中所体现的“普度众生”“慈悲利众”从生态的角度来看其实是肯定了自然界万物的存在价值。

(3)天葬中“回归自然”观念与生态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契合  中观论认为世界万物乃至思想认识都是一种相对的并互相依存的关系,它们本身没有不变的实体或自性。天葬这一“回归自然”的丧葬方式反映的“天人一体”的思想把藏族的繁衍发展和自然万物的生息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主观上是为了追求一种人生的解脱,但在客观上保护了藏区的生态环境,维护了藏区生态的良性循环,达成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天葬中“最终归宿”的选择对藏区保持完整生态系统的作用     天葬将逝去的人的“肉身”重新放回到自然环境的链接中,将尸身奉献给天葬台所处神圣环境泽被下的山水与众生,在藏区生态环境的循环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人本来就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环节。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的活动范围的扩大,人已经有了脱离这种自然环境系统的趋势,而天葬则是一种将人放回到这种生态系统中的有效方式。通过天葬台,人类把自己重新归位到自然循环中,使生态系统不因为人的缺失或打扰而自由发展并循环下去。同时,将天葬台周围环境的神圣化也使得自然系统更加完善,不会因为人的开发而遭到破坏。从生态的角度来看,选择天葬这种“最终归宿”体现了人类期望与自然和谐的愿望。

(5) 天葬思想中的“人无我”、“断除我执”对我国藏区生态开发过程的启示与意义    中观论指导下的天葬思想通过布施肉身来告诫人们放弃自己虚幻出来的外物,消灭各种贪欲,进而放弃“自我”与“执着”。弘扬天葬思想中这种“人无我”“断除我执”的思想在藏区的生态开发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人无我”“断除我执”的理念,并不是要舍去一切理性的、促进藏区社会发展、进步的生态开发,而是要限制人的征服欲望、占有欲望和享受欲望,在藏区生态开发的过程中,人应当虔诚而谦卑的维持和恢复自然、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解之路。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建立一个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和谐社会。藏族天葬方式所表现出来的生态价值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答案,即在藏区的生态开发建设中应舍弃那种用“单纯用开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要树立“保护生态优先,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生态理念,这样才能保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把人类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限制在藏区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共存共荣。

 

[作者简介]洲塔,藏族,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刊学术委员;刘嘉尧,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博士生。(兰州  730020)

                                                                                    来源《中国藏学》2013年第1期


[1] 本文系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我国藏族聚居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补偿制度研究”(11XJC85000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 刘嘉尧:《藏族传统生态文明与藏区补偿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3] 洲塔:《论天葬产生的思想渊源及对藏族社会的影响》[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