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藏

21.10.2014  11:53

    “依法治藏”建设,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写下了一份份精彩的答卷。

    它的精彩,来自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持不懈:从提出“依法治藏”理念,到出台建设“法治西藏”的重大决策,再到每一次重要会议、每一项重大活动,“依法”,都成了不可或缺的部分。

    永不停歇的法治脚步,更打破了旧思维,带来了新思路。“依法治藏”建设几年来,各地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百花齐放、亮点纷呈,并在不断的总结提升中,加快了法治社会的前行脚步……

    近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推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法制保证。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自治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由区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围绕西藏发展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七地市人大工委主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单设、不再由地(市)委书记兼任,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自治区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政协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抓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从法律、制度、政策等各个方面保障西藏人民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保障西藏人民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