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24.07.2014 19:17
本文来源: 西藏大学
敬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落实《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教字[2014]3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等相关材料通过网络告知我校毕业生,请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为:0891—6324316。
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收件人:米央 邮编号码:850000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2、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4、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7月22日
本文来源: 西藏大学
24.07.201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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