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2.07.20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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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加快我区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我区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区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区、市(地)、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及计划
          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汉语文)、学科教学(藏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招生计划100人。
          三、报名方法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 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 ),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西藏自治区考试院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10月26日。
        英语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政治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专业考试内容参见附件《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考试科目》。
          五、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教育硕士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第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需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三,《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一份。第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 http://www.chsi.com.cn/xlcx/ )申请注册备案表)。
          六、复试及录取
          我校依据国家政策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培养方式及学费
学习年限为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论文撰写阶段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每年学费等上级正式下文后再公布。
          八、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