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事业需平等交流(钟声)
西方的人权“等级观”和“优越感”,本身就是落后和蒙昧
今年12月10日是第六十八个世界人权日,提醒人们深入观察国际人权事业发展。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为了这一共同目标,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形成健康有效的全球人权治理格局,能够有利于实现国际人权事业更好发展。
值得深思的是,当下的国际人权交流还远远不是其应有的样貌。特别是西方一些人,根本没有把全球近8亿人每天面临饥饿威胁的“人权困境”放在眼里,根本没有把难民危机、恐怖主义、排外情绪、种族主义等问题的人权属性当回事。他们自诩为“人权教师爷”,在国际关系领域玩弄人权政治,奉行双重标准,频频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西方国家的人权话语垄断是完全经不起推敲的。著名学者佩里·安德森不久前指出:“(当前国际)人权话语宛如19世纪‘文明标准’的当代翻版。”19世纪末,欧洲国际法学家明确以欧洲“文明”来衡量世界各国,将各国划分为“文明”“野蛮”和“蒙昧”等类别。尽管历史已经证明这种文明观的荒谬与非正义,但时至今天,西方一些人还是没有弄明白,他们的人权“等级观”和“优越感”,本身就是落后和蒙昧。
西方把自己想象为“人权标准化身”,却经不起事实检验。仅在过去这一年,西方国家内部各领域频发的深层次问题,就大大暴露了人权短板。种族冲突、枪支泛滥问题继续撕扯美国民意,难民危机拷问欧洲良心,社会价值失范、贫富不均等问题加剧,“选票民主”的体制性弊端在一场场公投、选举中尽显无遗,反主流、反建制思潮愈演愈烈。迭出的乱象,引起世界的警醒。
颇为蹊跷的是,每每有严重问题在西方社会出现时,其主流话语却拼尽一切可能去放大乃至无中生有制造别国的问题。他们对自己的问题视而不见,却还说什么“这为莫斯科、北京提供了宣传机会”,走进“无理搅三分”的死胡同。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是一个朴素而又深刻的道理。
世界不乏教训。不顾自身国情、全盘照搬别国发展道路,导致水土不服,引发社会剧烈动荡的例子让人痛心。其结果是,人的生存权、发展权都无从谈起,更不要说什么政治权利了。
世界也不乏成功经验的积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显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人权事业发展需要良好的国际环境。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尊重各国价值观、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平等对话与合作,交流互鉴,才是各国在人权事业上实现共同进步之道。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10日 03 版)
(责编: 周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