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3.2015  13:24

各处、各地(市)藏语委办(编译局):

为做好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请于5月25日前报我办(局)科研处统一报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

 

联系人:豆格才让

联系方式:13549071978  [email protected]

地址:拉萨市康昂东路1号

 

附:1、《关于做好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

2015年3月20日     

 

附:

关于做好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1日—5月30日,共60天,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西藏自治区工作,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如未达到上述条件者,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3)具备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能力和条件保证。(4)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其主持的省级以上课题未结项前不得申报新项目,且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研究不能超过两个。

三、课题申报人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已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网站 http//www.xzass.org 社科管理”栏发布)规定的课题方向,确定申报课题名称。

四、学科分类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五、课题申报人应根据需要申请适当的经费资助,并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0-12万元(研究报告类资助10万元,专著类资助12万元)。

七、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化论文或专(译)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系列化论文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专(译)著完成时间一般为1-3年。最终成果可用藏文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提交。

八、课题申报的有关材料(包括《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学科分类》)请从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网站 http//www.xzass.org 社科管理”栏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签名除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九、各地(市)委宣传部、区(中)直各单位、区属各大专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如违规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地(市)委宣传部、区(中)直各单位、区属各大专院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或本单位人员的课题申报,并在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5份和光盘刻录电子版1套。

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1号,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邮编:850000。联系人:徐卓。联系电话:0891-6331947。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许丽

稿件来源: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