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工商局与全国同步启动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02.10.2014  12:49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10月1日拉萨市工商局与全国同步启动实施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此次《条例》启动实施工作,拉萨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姜有胜局长、罗永宏副局长率队到市民服务中心工商注册登记窗口、各工商分局和堆龙德庆县工商局视察、指导启动工作,与企业业主亲切交谈,了解《条例》启动实施情况。要求注册登记口人员,严格落实《条例》,为建立健全企业公示信息把好关键一环。

      一是宣传到位,提高知晓率。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全方面的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耐心接受商户咨询,认真详细介绍企业年报公示的相关事宜,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入耳入心。

      二是组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先后组织二批干部就《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使注册登记口的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企业信息公示的流程及要求。

    三是打造平台,完善登记制度。 积极开展企业年度年报工作,及时清理完善企业登记数据库,为逐步构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做好准备工作。

截止到上午12时30分,全市工商系统共成功录入70户,其中各类企业20户,个体工商户50户。企业公示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我局也将认真收集汇总企业公示信息录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工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