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侵权假冒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27.10.2014  18:43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侵权假冒重大案件

协调督办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以及西藏自治区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我办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侵权假冒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工作规则(试行)》,经2014年7月7日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题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西藏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4年7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