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7.03.2017  11:40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二部门《关于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7﹞1号)要求,区人社厅、发改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于2017年全国“两会”、藏历新年和三月维稳敏感时段前,在全区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了2017年全国“两会”、藏历新年和三月维稳敏感时段前我区尚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确保了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做到了案解事了。一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548户,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1件,涉及农民工3238人,追发农民工工资金额3500.43万元。二是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此期间,我区未发生重大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