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撤并路上的“非法”办学之殇

30.01.2015  17:15

  2014年12月,随着网络上的几篇报道,青海代课女教师杨毛吉用自己开设小卖铺的收入,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强宁村撑起教学点的故事为许多网友所知。

  据报道,2008年,强宁村原先的小学在教育布局调整中被取消。2012年,受强宁村村干部和村上几位老人家的几次电话邀请,杨毛吉老师才搭起了这个教学点,共有24名从学前班到二年级的学生。几年间,靠着自己开的一个小卖部,每年3、4万元的收入作为教学点的经费,为3名代课教师发工资。但从法律的角度讲,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私自办学并招收一、二年级学生,或涉及非法办学。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白庄镇强宁村 图片来自网络

  2015年1月14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办学行为”,提出“将现有学生名单按照布局调整方案移交白庄夕昌小学”,同时让学生“2015年春季开学时到白庄夕昌小学就读”。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韩兴国早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强宁村小学因为“规模太小”而被撤销。韩兴国说,强宁村人数太少,办学校不切合实际,因此会把现在强宁村教学点里一、二年级的学生分配到5公里外的夕昌学校,但“交通的确不方便,家长接送也不方便,教育布局调整后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我们也进退两难。

  近年来,由于我国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为了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各地都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整合规划。但在地方学校的撤并过程中,因为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而影响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事并不鲜见。根据媒体调查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我国农村的小学减少了一半,从55万所减少到26万所,平均每天消失56所农村小学,初中从6.4万所减少到5.5万所,这样的状况已成为学生辍学的新诱因。直接后果是,一些偏远地区年幼的孩子,因为距离学校太远,上学不便,发生了很多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