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关于废止部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
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18年 第 1 号
《关于废止部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规范性文件的
决定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日
抄送:各地(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
关于废止部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厅决定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2000年以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二、2000年以后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22件)
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藏环发〔2001〕7号)
2.关于加强挖砂、采石管理的紧急通知(藏环发〔2001〕265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藏环发〔2002〕216号)
4.关于禁止在拉萨柳梧新区进行开山采石活动的紧急通知(藏环发〔2002〕252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藏环发〔2004〕4号)
6 .关于加强放射源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的通知(藏环发〔2004〕252号)
7 .关于严格我区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的紧急通知(藏环发〔2005〕124号)
8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编制规范(暂行)》的通知(藏环发〔2007〕89号)
9 .关于进一步加强采砂(石)管理的紧急通知(藏环发〔2007〕191号)
10.关于加强电磁辐射项目(设备)环境管理的通知(藏环发〔2009〕97号)
11.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发〔2010〕151号)
12.关于在全区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藏环发〔2011〕69号)
13.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环发〔2012〕125号)
14.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藏环发〔2012〕132号)
15.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藏环发〔2012〕133号)
16.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藏环发〔2012〕134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持证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发〔2013〕123号)
18.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环发〔2013〕444号)
19.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14年修订)》的通知(藏环发〔2014〕275号)
20.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14年修订)》的补充通知 (藏环发〔2015〕46号)
21.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程(试行)(藏环办〔2012〕27号)
22.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藏环办〔2014〕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