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的通知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当前,高考、中考和西藏内地班等各类招生考试录取通知已进入陆续发放阶段,借子女升学名义大操大办活动又有抬头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严禁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等各种名义大操大办有关纪律重申并要求如下:
一、严守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校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带头改进作风,移风易俗,从严管好配偶和家人,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遵守“五个严禁”,即: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欢送会”“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二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举办“欢送会”“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三是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收钱敛财;四是严禁参加除亲属以外的人举办的各类“欢送会”“升学宴”“谢师宴”;五是严禁教职工以“谢师宴”为名,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管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以及本《通知》精神,及时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引导其牢固树立崇廉尚俭新风尚;对有子女升学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进行廉政告诫,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严格管理。
学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五个严禁”要求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监管不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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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