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积金贷款等业务15日恢复办理

12.01.2015  13:41

    概况

    截至目前,全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人数达22.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4.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2.5亿元,我区4.07万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或改善了住房条件。

    恢复

    由于年末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与银行及各单位进行对账,并进行年终决算,自去年12月20日开始,我区暂时停止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预计本月15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将恢复办理。

    便利

    为提高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近期,我区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29 ’住房公积金热线。此项措施将更加方便干部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

    由于年终进行决算工作,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我区暂时停止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昨日,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龚世军介绍,从本月15日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将恢复办理。

    截至目前 已累计发放贷款82.5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增强各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购买力,自去年8月份起,我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长年限又作出了进一步调整,由原来一户家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原来的15年延长至17年。”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龚世军介绍道。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几个方面。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有三个条件,一是根据购房总价来确定,即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二是根据个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12倍来计算,以上两者取低,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龚世军说:“截至目前,全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人数达22.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4.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2.5亿元,我区4.07万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或改善了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