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举行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

25.09.2014  13:17

 

9月17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在拉萨举行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迎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乃雄和企业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华社、人民日报社、新浪网、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拉萨晚报等区内外2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有关领导主持。       李迎春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首先介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背景、意义及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今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8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工商监管服务水平。 随后,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项记者紧扣《条例》的贯彻实施,就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踊跃举手提问。各位局领导认真回答了提出的诸多问题,如:什么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条例》有哪些特点?企业信息公示涉及商业秘密怎么办?《条例》对企业不按照规定公示信息的行为规定了哪些约束措施?企业公示信息中抽查是如何抽查的?抽查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这次制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必要性?工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信息的内容和义务是什么?有没有配套办法等。。 新闻发布会结束时,李迎春同志希望广大媒体记者帮助工商部门从多角度宣传《条例》,使更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为《条例》的颁布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最后,李迎春同志接受了西藏电视台的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