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模范先进僧尼政府补助养老保险费

05.09.2014  13:48


西藏山南地区领取养老保险卡的僧尼代表。次仁龙布 图片来源:山南网

   中国西藏网 讯 西藏自治区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覆盖全区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对被评为自治区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寺庙的在编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由政府给予100%的补助;获得地(市)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寺庙的在编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由政府给予50%的补助;获得县(市、区)级和谐模范先进称号寺庙的在编僧尼和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其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本人所选缴费档次由政府给予25%的补助。

  对在年度内同时被评为不同级别先进称号的僧尼,按所获荣誉的最高奖励标准由政府给予缴费补助(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0元)。

  政策解读:  

   西藏合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哪些人可参加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怎么办?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最高补贴95元  

   西藏:参保人60周岁缴满15年可领养老金  

   西藏:模范先进僧尼政府补助养老保险费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灵活  

   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责编:王东 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