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僵尸企业吸收大量稀缺资源 阻碍中国经济发展

24.12.2015  16:37

参考消息网12月24日报道 外媒称,随着2015年走向尾声,中国最高领导层过去三天一直在开会,为2016年中国经济的发展设定方向。

据澳大利亚商业旁观者网12月22日报道,今年对北京来说是困难的一年,政府一直在为楼市和股市等很多方面灭火。

这个为期三天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1日落幕。它为明年设定了五大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报道称,这五大任务中,中国政府面临的最困难和最有挑战性的问题是降低中国巨大的产能过剩这一老问题。在过去10年中,中国在钢铁和水泥等部门制造了巨大的产能。以钢铁行业为例,中国每年的产量超过8亿吨,大约是世界产量的一半。

报道称,产能过剩企业都有着高污染、高能耗、低投资回报的共同特征,这是导致中国资本投资效率降低的主要因素。这个问题正在很多其他领域引发连锁反应。由于一些企业产能过剩,地方政府财政一直面临巨大压力。

报道称,这些所谓的僵尸企业(尤其很多国营企业)是北京不正常的工业政策的产物。情况好的时候,这些企业就追加产能,并依赖国有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当形势变得糟糕,它们就向政府要求支持和保护。这些僵尸企业不成比例地吸收了大量信贷等稀缺资源,结果私营企业因为借贷困难而难有更大活力,很多中小型企业不得不偿付高利贷——支付两位数的利率对这些企业来说是常见现象。

过去10年来,北京一直在建设一个社会保障网络,以满足老年人、失业者和服务业的需要,服务业能够更多地吸收工人。因此,政府没有多少理由要为关闭一些低效的污染企业所造成的潜在影响而担忧。

报道称,中国要在长痛和短痛之间做选择。如果北京不应对这个问题,并选择支持这些僵尸企业,那么问题可能恶化,并威胁到整个经济,尤其是银行部门。(编译/朱捷)

资料图片:中国不少大中型钢厂亏损

 

【延伸阅读】境外媒体:中国打响“僵尸企业”歼灭战

参考消息网12月17日报道 外媒称,中国打算消除房地产供过于求以及工业产能过剩。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15日报道,经济战争还在继续。明年及往后的时间,中国必须打一场“歼灭战”以消除陈旧厂房及产能过剩,它们令中国的经济增长陷入停滞。

报道称,这是14日举行的为明年经济工作设定议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传达的信息。

由习近平主持的此次会议是为即将举行的更大规模的会议奠定基调,以制定明年的重要经济政策。

会议列举了治理的目标:无效的生产能力、闲置的住房,以及对企业征收的过多税费等。

法国兴业银行经济学家姚炜说,这反映了中国政府思路的大转变。

姚炜说:“它最终意识到了根本问题,也准备好采取行动。中国曾试图让产能过剩的企业免于破产,但事实证明这没有用。通过使用‘歼灭战’一词,它展示了采取行动的决心。”

地方政府领导一直不愿让企业在其任期内破产,尤其是国企,因为他们担心社会不稳定以及进一步的企业关闭浪潮。

这造成了大量的僵尸企业。这些企业几乎不产生价值,但在国家赞助及银行贷款的支持下免于破产。例如,中国的钢铁行业存在产能过剩,但许多钢铁企业仍拼命维持市场份额,它们让设备保持运转,甚至在亏损的情况下也这样做。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李维森说:“僵尸企业应该破产,但也许它们太多了,你不能让它们在一夜之间全破产。对于农民工,我们有什么社会安全保障呢?我们能将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赶回农村吗?”

摩根大通中国经济学家朱海斌说:“问题不在于决策,而在于政策的执行。”他说:“我最大的希望是,2016年中国将在解决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

据《日本经济新闻》12月15日报道,李克强总理在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大声疾呼清理处置僵尸企业。他将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明确定义为僵尸企业,要求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鲜明展现切实推进经济结构改革的姿态。

2016年是中国新一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旨在提高经济质量的领导层也在研究将“十三五”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目标从目前的7%下调至6.5%-7%。由此可见,政策运营的核心将从稳增长向调结构转变。但清理僵尸企业作为步骤之一也需要提防风险。

基础设施和不动产投资热潮刚一降温,中国经济就明显放缓。201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济增长率放缓至6.9%。

美国标准普尔公司针对中国企业表示,“2016年将更易发生债务违约”。特别是负债比率较高的金属、资源、不动产开发和建材等行业尤其需要注意。

事实上中国企业债券评级下降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根据日本经济新闻社的统计,2015年(截至12月10日)中国遭到评级下调的企业数量达到史上最高的156家,比去年多出52家。

报道称,清理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是中国经济面临的重要课题,必须解决。但是须防止应对不当,否则金融风险将会对经济造成超出预期的拖累。

11月12日,中国山水水泥集团确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其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成为国内首例超短期融资券违约。以此事件为契机,一直以来被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出台的金融缓和措施压制的低评级企业债和商业票据收益率开始出现逐步升值的迹象。

报道称,中国投资者已经适应了所谓“缄默的政府担保”,总认为一旦形势不妙政府就会出手相救。但是在商业票据违约真正到来之时对风向的转变又变得不知所措。

中国不少大中型钢厂亏损 资料图片

(2015-12-17 09:17:03)

 

【延伸阅读】美媒支招人民币全球化:开放国内市场 砍掉僵尸企业

参考消息网10月10日报道 美媒称,日本开放资本市场并推动日元全球化的经验,可供中国学习。

据彭博社9月30日报道,日元自由化和日本开放资本账户的过程用了几十年才完成。这一过程也被批评助长了使日本经济崩溃的资产泡沫。

报道称,起初,在1980年日本开放资本账户后,由于日本投资者抢购离岸资产,资本从日本流出的增长速度快于资本流入的速度。直到1985年西方国家财长同意达成美元贬值的《广场协议》,这一局面才有所扭转。

在接下来的两年中,美元对日元贬值。这令大量资本流入日本,使得房地产和股票出现泡沫,并最终在1989年泡沫破裂。

报道称,就像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日本,中国正在着手放宽对资本进出的限制,并放松对人民币汇率的控制。

日本最大的证券公司——野村控股公司驻新加坡的首席经济学家罗伯特·萨巴拉曼说:“日本当时的经历和中国现在的问题表明,要实现金融全球化而不带来任何负面影响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

作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措施之一,中国政府正在努力争取将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揽子储备货币。

报道称,这类似于日本几十年前的经历。亚洲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新加坡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分析报告称,当时随着日本全球经济影响力的提升,日元的影响力也在提升,日元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比重从1975年近乎于0%,上升至1989年的7%。以日元计数的债券和贷款可以离岸销售,外国投资者被允许进入日本的证券市场。

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分析报告称,在日本经济陷入衰退后,日元国际化就失去了动力。日元占国际储备货币的比例从1991年峰值时的9%降至3%-4%的区间内。

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经济学家马铁鹰说:“20世纪90年代日元国际化进程失去动力的一大原因是资产泡沫破灭。”

报道称,从某种程度而言,中国现在面临的挑战比日本几十年前的更大,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更大且更具波动性。资本流出中国的规模正在迫使央行消耗外汇储备来支持人民币。

如果政府过快开放资本账户,中国将面临对国内金融体系失控的风险。分析人士认为,政府需要首先开放国内市场,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才能对外全面开放市场。

报道称,政府还必须取消抵销贷款,砍掉依靠政府支持生存的僵尸企业。

报道称,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国际金融论坛研究院副院长崔历说:“日本失去的几十年告诉我们,延误改革不利于增长前景。中国应当从这些错误中吸取教训,允许无力偿债的企业退出,通过改革来提高生产力的增长。”(编译/邬眉)

资料图:中方保证将避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一步下跌。(图片源于网络)

(2015-10-10 00:11:01)

 

【延伸阅读】工信部谈“僵尸企业”重组整合:将研究退出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 图片来源工信部网站

中新网11月6日电 对于“僵尸企业”重组整合的相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今日表示,企业退出是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工信部要研究出台企业退出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介绍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关于做好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冯飞表示,“僵尸企业”是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是产能过剩。由于产能的严重过剩导致了工业品的价格持续下降,有大量的“僵尸企业”存在,导致整个行业普遍困难,有些行业是行业性亏损。企业的退出是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借助这个机会,以处置“僵尸企业”为突破口,把企业的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起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工信部要研究出台企业退出的政策措施。

冯飞指出,“僵尸企业”处置有两方面:一是资产处置,二是人员安置。资产处置要更多地采用市场的办法,比如支持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呆坏帐加快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处理破产重组和退出企业的债权债务。人员的安置,主要是要完善下岗分流人员的安置政策,使得失业人员能够顺利的转岗,包括培训其技能。

(2015-11-06 14:49:01)

 

【延伸阅读】发改委:加快淘汰僵尸企业 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中央财办主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日前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更加重视供给侧调整,加快淘汰僵尸企业,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10月8日至10日,中央财办主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率中央财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组到广东考察,了解宏观经济运行、全面深化改革和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

刘鹤指出,当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面临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的压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正在形成,旧的动力逐渐弱化,结构转型正处于过渡阶段。在中央领导下,通过改革、开放、创新,一定能够克服当前经济面临的结构性和周期性困难,创造中国经济的光明前景。

刘鹤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大力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更加重视供给侧调整,加快淘汰僵尸企业,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把增强企业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引导好社会心理预期,重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商业法制,切实发挥企业家重要作用,着力营造扶商、安商、惠商的良好市场环境。

刘鹤对广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重视发展实体经济,调结构、稳增长,坚持打牢微观经济基础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刘鹤表示,发展实体经济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也要重视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使传统制造业焕发出新的活力。刘鹤认为,广东在结构转型升级方面创造的经验值得高度重视,在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方面的做法值得推广。

(2015-10-12 11:15:01)

 

【延伸阅读】“僵尸企业”占用资源不产生效益 处置面临多方困难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很多地方都出现企业占据大量厂房、土地,却没有任何实际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这些有名无实的“僵尸企业”占用各类资源却不产生效益,企业形式上存在,但几乎没有任何生命力。由于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看重和名目繁多的产业扶持政策存在,使得当前大量“僵尸企业”僵而不死。对此,相关部门和专家认为应运用市场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对涉困企业进行差异化处置,有效解决经济转型期“僵尸企业”挤占要素资源、扭曲市场信号的问题。

资料图片

无效企业实为“僵尸”

目前各界对“僵尸企业”还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僵尸企业”是指那些虽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企业形式还存在,但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名存实亡。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进入调整期,多地出现陷入困境、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民营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情况较突出。

浙江省有关部门在前两年对“僵尸企业”专门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三类有名无实的“僵尸企业”:一是企业利润不够支付企业借贷资金利息的企业,主要标志是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二是企业停止经营活动半年以上,主要标志是半年以上未交增值税;三是企业生产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主要标志是企业申请暂停用电容量。

2014年浙江省金华市对全市企业情况进行摸底,发现近三年无所得税入库企业有1542家,占地2.57万亩;2013年,金华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制造业企业有2002家,其中还包括零税收的550家企业。这些“僵尸企业”占据着大量的资源,亟待升级转型,金华市明确要向僵尸企业“开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认为,“僵尸企业”的存在,闲置了要素资源,扭曲了市场信号,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妨碍了公平竞争市场体系的建设,其危害性不容忽视。2014年1至11月,浙江全省法院通过司法处置化解银行不良资产785.26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86.5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18万亩,厂房等房屋面积数639.6万平方米。

“僵尸企业”大量出现有多方面原因。一些原有的所谓传统优势行业长期在“低小散”徘徊,升级遇到“天花板”,导致“僵尸企业”所占比重较高。与此同时,市场需求、企业决策、相关政策、发展环境等也是“僵尸企业”产生的重要原因。如市场竞争和需求变化,企业调整升级跟不上市场变化陷入僵局,企业决策不够科学、投资失误,导致资不抵债。此外,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银行信贷系统“互保联保制度”等也是成因。

处置面临多方困难

“僵尸企业”不但制约产业发展升级、不利于区域经济稳定增长,而且可能影响区域社会稳定。当前各地在处置“僵尸企业”上存在多方困难,导致许多名存实亡的企业僵而不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曾公开表示,当中央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时,因为地方政府有土地财政、手里有一部分钱,所以拿着钱去支持进行改造、维持、疏解,通过银行贷款的斩息等等,培植了不少该死没死的“僵尸企业”。

2014年底,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对那些永远也无法复苏的“僵尸企业”,用输血的办法来维持,徒然耗费国家资金,不会带来什么好的结果。一些高负债率,或者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应该重整,不能让它继续运行下去。但现实情况是,地方政府出于种种考虑,在处置“僵尸企业”上似乎并不积极。

从法院司法实践看,当前企业破产处置有“三难”。

破产启动难。倒闭的企业主更愿“跑路”,而不懂得依靠破产制度自我保护,实现起死回生或有序退出。更重要的是不少地方领导的观念比较落后,认为本地的企业破产是不光彩的事情,有损地方形象,还对一些“僵尸企业”给予了不公平的保护措施,限制债权人起诉,不愿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把问题和包袱留给了一茬又一茬的下一任领导。各地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真正进入市场化破产程序的很少。

进入破产的协调难。企业破产涉及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的处置等方方面面,需要协调的事情较多,一些地方政府尽管成立了临时性的领导小组或工作组,但由于法定职责不明晰,协调事项不到位,影响了政府和司法部门各自职能的发挥。

审理难。现行金融税收等立法、执法体制,与企业破产法之间存在不协调乃至冲突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税收的债权一般应到破产财产分配的时候给予优先办理。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电力部门往往提前采取强制性措施,征收欠缴的税款和电费,大大降低了破产财产的实际清偿率,往往使法院的破产审理和资产的重整重组陷入困境。

应多措并举处置“僵尸企业”

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有关专家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通过司法程序盘活存量资产,政府多措并举处置“僵尸企业”盘活资源,引导经济转型升级。

实践表明,一些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推动转型升级、治理产能过剩过程中,非常重视运用兼并重组特别是实施破产实现优胜劣汰,并把实施破产保护,视为宽容市场竞争失败者以推动创新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实施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这和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和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破产法的功能定位认识存在偏差有很大关系,亟待在实践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与此同时,完善对企业的差异化处置的甄别机制,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和司法程序的对接协调。“僵尸企业”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固然和对破产法制度功能认识不到位有关,但实践中缺乏对“僵尸企业”与可予帮扶的困难企业进行甄别的机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成立的风险企业处置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在制定涉困企业处置方案时,忽视破产法等法律的规定,实行了不公平、不正当的差异化清偿,留下了后遗症,增加了后续司法程序推进的难度。

当前应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高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户籍和资金移居国(境)外的企业,全面摸底本地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风险状况,形成困难企业分类名单。对确无帮扶价值的企业,要及时下决心通过破产清算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置,盘活土地、设施等存量资产。要重视发挥债权人的作用,通过市场手段,合理评估企业是否存在帮扶价值。

总的来说,“僵尸企业”情况千差万别,要针对不同的“僵尸企业”梳理出各自的主要问题,抓住重点、分类化解,不搞“一刀切”,特别是不能搞简单的协调、扶持、捂盖子。应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并将处置“僵尸企业”与引导地方产业升级结合起来,防止风险递延,以优胜劣汰引导经济健康发展。(半月谈记者 王政 裘立华)

(2015-02-26 09:55:46)

(责编: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