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明日实施

14.03.2015  12:33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成慧、李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代表表示, 作为对新消法的贯彻补充和细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15日起正式实施。

处罚办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应当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马正其指出,全面落实新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同时,要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行业自律和经营者自觉,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

《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14日 08 版)